安徽蕪湖市印發(fā)《2021年揮發(fā)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攻堅方案》
法規(guī)類型 | 地方條例,國內(nèi) | 頒布日期 | 2025-05-16 |
發(fā)文單位 | 安徽蕪湖市大氣辦 | ||
文件號 | |||
關(guān)鍵詞 | 揮發(fā)性有機物 大氣污染 污染防治 | ||
摘要 | 安徽蕪湖市印發(fā)《2021年揮發(fā)性有機物污染治理攻堅方案》,《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為,聚焦重點時段、重點行業(yè)、重點企業(yè)、重點工業(yè)園區(qū),確定2021-2023年VOCs綜合治理項目清單,到2021年底前,納入清單的項目完成治理任務(wù)20%以上,完成源頭削減任務(wù)30%以上,VOCs 排放量下降比例滿足"十四五"規(guī)劃時序進度要求,O3污染得到一定程度遏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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