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清華大學環(huán)境系張曉健教授在一次學術會議上表示,經(jīng)過專家們研究、總結經(jīng)驗,對于可吸附有機污染物造成的原水污染,我國已經(jīng)有了高效、安全的應對措施,松花江硝基苯水污染事件假設發(fā)生在現(xiàn)在,可能不會造成像當初那么大的恐慌。
對于可吸附有機污染物污染,應當采用粉末活性炭,在取水口或凈水廠進口處投加(推薦在取水口投加),吸附去除大部分有機物。可有效去除80多種。
張曉健教授所在的課題組,已經(jīng)確定了可以采用活性炭吸附去除的有機物,相應的應急處理工藝參數(shù),包括吸附時間與吸附容量、可承受最大污染倍數(shù)。
此類型污染的典型案例是2005年11月松花江硝基苯水污染事件。松花江水污染事故城市供水應急處理的經(jīng)驗:在取水口處投加粉末活性炭,利用水源水從取水口到凈水廠的輸送距離,在輸水管道中完成吸附過程,把應對硝基苯污染的安全屏障前移,是應急處理取得成功的關鍵措施。
張曉健還介紹了活性炭吸附的技術知識。活性炭是以含碳材料(煤、果殼、木屑等)制造的疏水性吸附劑,它可以吸附:芳香烴類有機物、農(nóng)藥、部分嗅味物質(土臭素、2-MIB等)、色度物質等,但對簡單的醇、醛、糖類有機物吸附效果較差。
活性炭包括顆?;钚蕴亢头勰┗钚蕴俊G罢吡?.5-3mm,用于水廠常規(guī)處理之后的深度處理(顆?;钚蕴繛V池)和污染事故的現(xiàn)場處置(顆粒活性炭過濾壩等)?;蛘邽?00目或325目(煤質炭)、100目(木質炭),用于水廠常規(guī)處理的強化預處理(在混凝之前投加)和水廠短期水質惡化和突發(fā)性水源污染的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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