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水建設項目經濟評價中的若干問題
宋桂杰
【摘要】 給水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參數(shù)的合理選擇、方法的正確使用至關重要。對項目未達產年、項目敏感性分析、水價改革、投資方式、項目后評價等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選擇最佳設計和投資方案,合理地確定售水價格,從而起到預測投資風險,提高投資盈利率,從宏觀的角度考察項目對國民經濟的凈效益,促進國家資源合理配置的目的。
【關鍵詞】 流動資金 固定成本 可變成本 內部收益率 投資回報率 盈虧平衡點 BOT
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提高項目的投資效益,以較省的投資,較短的時間,較少的投入獲得最大的產出效益。《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的頒布和修改,標志著我國建設項目經濟評價已進入規(guī)范化階段。
給水項目為市政工程,屬于城市基礎設施范疇,中國勘查設計協(xié)會市政設計協(xié)會技術開發(fā)部于1993年10月已組織專業(yè)人員編制了《給水排水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細則》(送審稿),后又進行了修編,但許多技術問題仍有待進一步探討。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建設項目的取舍逐漸為經濟規(guī)律所制約。國家計委早在一九八九年就已規(guī)定,投資在五千萬元以上的工程,均需對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審和評估。因此,自一九八九年以來,我院經濟評價工作在各個領域積極開展。多年來,我曾前后對北京市第九水廠二期工程、三期工程、湛江市一期供水工程、順義縣第三水廠擴建工程、新疆庫爾勒供水工程等建設項目進行了經濟評價工作,參閱了大量資料和案例分析,工作中發(fā)現(xiàn)一些問題,如果對這些問題處理不當,將會影響經濟評價的準確性,從而影響建設項目的取舍?,F(xiàn)在把我遇到的給水建設項目經濟評價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問題分述如下,與大家共同探討。
1 項目未達產年(投產年)中的問題
給水項目,特別是規(guī)模大、投資高、建設周期較長的給水項目,一般都不能在建設期結束時立即滿負荷運轉,它們需要有1~2年的投產期。在投產期,項目既有建設資金的投入,又有部分成本的消耗和利潤的回收。因此,在項目資金使用計劃、成本和利潤計算等問題上易出現(xiàn)錯誤,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1 資金使用計劃
投資主體、投資來源和籌資方式是經濟評價工作的基礎,資金使用計劃是項目經濟評價工作的關鍵。工作中我們有時受評價工作周期的限制,為簡化計算,很容易忽略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將建設期與投產期分開,認為資金在建設期已全部使用,投產期只是分系列投產和試運行,而不發(fā)生建設費用;或者認為工程無投產期,建設完成后直接進入達100%生產能力的生產期。這樣的資金使用計劃對于規(guī)模大、投資高、建設周期較長的給水項目顯然是不科學的,將直接影響項目經濟評價的計算指標。正確的資金分配方法是根據(jù)地區(qū)用水量預測,充分考慮投資來源、籌資方式及資金使用要求,按施工進度列出詳細準確的資金使用計劃表。例如北京市第九水廠三期工程高日供水量為50萬m3/d,總投資約25億元,建設周期共5年,其中2年投產期,這樣的給水項目就更要嚴格認真地做好工程估算,安排施工進度,考慮逐年漲價因素及各種不可預見的費用,列出合理的資金使用計劃。
1.2 年成本費用的計算
年成本費用是指項目在為生產和銷售產品而花費的全部成本和費用,它由固定成本和可變成本兩部分組成,是計算項目經濟評價指標的又一基礎數(shù)據(jù)。在計算未達產年的總成本時,我們有時只注意到可變成本隨生產水量的變化而發(fā)生變化,從而使其與正常生產年的可變成本有所不同,卻忽略了由于未達產年固定資產投資也與正常生產年不同,從而使固定成本發(fā)生的變化;或者統(tǒng)一將正常生產年的總成本乘以投產百分比作為投產年的總成本處理。以上兩種計算未達產年成本的方法都是錯誤的。未達產年的成本計算分兩部分,一是根據(jù)實際生產水量計算年可變成本,二是根據(jù)資金使用計劃,確定該年的固定資產投資,計算年固變成本。還應特別引起注意的是,由于構成未達產年總成本的各個因素都與正常生產年不同,使經營成本發(fā)生變化,流動資金及流動資金利息也受到影響。總之,在項目未達產年中,工程可變成本、固定成本、經營成本、流動資金等均不是固定數(shù)值,且與正常生產年數(shù)值不同。
1.3 年利潤總額的計算
給水工程屬城市基礎設施,是非盈利性項目。目前,國家考慮市民對水價的承受能力,對給水項目的財務內部收益率值定的較低為6%,由此確定的水價較低,從而使項目的盈虧平衡點較低,適應市場需求變化較差,抗風險能力較弱。給水項目的盈虧平衡點一般在項目投產60%左右,造成項目在未達產年所獲利潤為負值,即未達產年為虧損年,這是我國國情和給水項目的性質所決定的。對于虧損年問題,國家也制定了解決辦法,在《企業(yè)財務通則與會計準則》第31條中規(guī)定:“企業(yè)發(fā)生的年度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潤彌補,下一年度利潤不足彌補的,可以在五年內用所得稅前利潤延續(xù)彌補,延續(xù)五年內未彌補的虧損,用交納所得稅后的利潤彌補?!焙喲灾从泌A利年補虧損年。在給水項目現(xiàn)金流量表中不應出現(xiàn)負利潤現(xiàn)象,可以用正常生產年的利潤彌補未達產年的虧損,并在損益表中得到體現(xiàn)。
在經濟評價工作中,項目在未達產年所遇類似問題還很多,應引起重視。在使用了計算機程序進行評價工作以來,計算過程中出現(xiàn)的錯誤已大大減少,為計算評價指標提供了準確的基礎數(shù)據(jù)。
2 有關敏感性分析中的幾個問題
敏感性分析是通過分析、預測項目主要因素發(fā)生變化時對經濟評價指標的影響,從中找出敏感因素,并確定其影響程度。在影響項目經濟效益的眾多因素中,很多因素之間存在著自變量和因變量的關系。在給水項目中,我們一般都是分析固定資產投資、成本費用和銷售收入等因素單獨發(fā)生變化對原方案的凈現(xiàn)金流量進行調整,從而分析其對項目內部收益率的影響,但在進行敏感性分析時,往往忘記了因變量應隨自變量而變化,造成計算錯誤。
2.1 建設投資額變動對敏感性分析結果的影響
在敏感性分析中,當建設投資變動時,未對所得稅額做相應變動是會出現(xiàn)計算錯誤的。因為建設投資變化會引起年折舊費、大修理費及日常檢修維護費的變動,并引起年成本費用、流動資金等的變化,從而使所獲利潤和所得稅金發(fā)生變化。從現(xiàn)金流量表中可以看出,各款項除銷售收入不隨建設投資變動外,其余均隨其相應變動,利用該表計算出的經濟評價指標也會與原方案有所不同。因此只調整原方案的投資額,而不調整與之相關的因變量是不合理的。
2.2 經營成本變動對敏感性分析結果的影響
同樣,在考慮項目經營成本因素變化對原方案內部收益率影響時也會遇到同樣問題。項目經營成本的變化引起項目總成本費用的變化。在產品銷售收入一定的條件下,總成本費用變化將引起利潤總額的變化,并使需納所得稅相應發(fā)生變化,因此只對原方案的經營成本調整,而不調整與之相關款項,將得出錯誤結果。
2.3 銷售收入變動對敏感性分析結果的影響
銷售收入在給水項目經濟評價中是最敏感的因素之一。從損益表中不難看出,銷售收入變化會引起銷售稅金和附加發(fā)生變化,因為銷售稅金和附加等于銷售收入與銷售稅率的乘積。另外,從現(xiàn)金流量表中也可分析出,銷售收入的變化使利潤總額、所得稅等因變量發(fā)生變化。因此只對銷售收入上下浮動,而各種與銷售收入相應的款項仍按原方案計算,也是不合理的。
3 有關水價的確定和革新
3.1 我國現(xiàn)形水價
我國供水行業(yè)在城市缺水,水環(huán)境污染,用水浪費,供水企業(yè)虧損的惡性循環(huán)中徘徊。目前,我國城鄉(xiāng)供水基本上仍處于低償供水階段,如北京地區(qū)居民用水水價為1.0元/m3左右。這種較低的水價,產生許多難于解決的矛盾。
首先是水質。隨著工業(yè)的發(fā)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業(yè)及生活污水排放至水體,污水處理跟不上經濟發(fā)展,水源污染日趨嚴重,而人們對飲用水的水質要求又有所提高,常規(guī)處理有時已不能滿足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造成水處理成本增加?,F(xiàn)行的1.0元/m3的水價低于制水成本,形成水價與成本倒掛。
其次是水量。由于我國經濟的發(fā)展,工業(yè)規(guī)模擴大,旅游業(yè)發(fā)達,城市人口膨脹等導致了水量需求增加。政府需拔巨資興建新的供水工程及改造舊的供水體系。較低的水價造成自來水公司虧損,水廠清償能力過低。只能長期靠政府補貼才能維持水廠的基本開支,更不用提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更新舊設備。
最后,較低的水價造成的浪費嚴重。由于水價過低,大量的飲用水用于澆灑綠地、沖洗廁所、清洗汽車等,這樣既造成水資源的浪費又加劇了水體的污染。
水價過低引起的諸多矛盾必須靠改革水價才能得到解決,水作為一種商品,應遵從經濟規(guī)律,走市場經濟發(fā)展的道路。
3.2 經濟評價中水價的確定原則
《建設項目經濟評價方法與參數(shù)》中指出,城市給水排水項目以及其它公共服務與社會事業(yè)項目的效益,除一部分可量化外,大部分難于用貨幣計量,如改善居民生活條件、提高文化水平、推動技術進步、促進勞動生產力的提高、減少污染、改善環(huán)境等。對這些項目應按其不同的類別和特點,選擇適當?shù)脑u價指標并定性描述?!督o水排水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細則》中也規(guī)定了給水行業(yè)水價的確定原則,其中規(guī)定,給水行業(yè)的平均投資利潤率為2.5%,全部投資稅前內部收益率為6%等。目前所進行的給水項目經濟評價工作,水價即按上述原則確定的。然而即使這樣定出的水價也存在著問題。
首先給水項目具有超前性,其規(guī)模大、周期長,投資高,而且評價指標定的較低,難以吸引外商投資的積極性,使給水項目發(fā)展遇到困難。
第二,收入與水價存在的矛盾。盡管評價指標定的不高,但由于給水項目投資大、周期長、制水成本高,導至定出的水價高于現(xiàn)形水價,且與大多數(shù)用戶的收入水平不匹配。以北京市第九水廠三期工程為例,按經濟評價指標計算得出的水價為3.10元/m3,是現(xiàn)行售水價格的3倍;再加上12億人的生活水平、收入水平參差不齊,大多數(shù)人還難以接收3.10元/m3的水價。
第三,新的給水項目所定水價與舊的供水體系所定水價不一致,且高于現(xiàn)行水價。應結合新舊供水體系,制定出整個供水范圍的統(tǒng)一的、易被大多數(shù)人接收的水價。
供水工程一方面為人民生活服務,另一方面又為生產和城市建設服務,在國民經濟中起著重大作用。供水水價的革新是吸引外資、保護水資源、促進節(jié)約用水、提高水質、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推動工業(yè)發(fā)展的重要手段。
3.3 水價革新的幾點建議
水價改革是使供水進入市場機制的必由之路。但水價改革并不單純是提高水價的問題,建議采取一系列措施。
3.3.1 按行業(yè)計收水價
按行業(yè)計價收費是按不同的行業(yè)類型征收不同的水費。對服務、旅游、飲料等利潤高的行業(yè)應高價售水,對工業(yè)用水大戶應定額限量供水,促進企業(yè)自身水處理及中水處理的應用,對基礎設施等人民生活需水量行業(yè)應相對低價收費。
3.2.2 按水質供水
根據(jù)各行業(yè)對水質要求的不同,按飲用水和非飲用水兩部分采取不同的處理工藝制定不同的水價,分系統(tǒng)、分水管供水。分水管供水雖在已建供水系統(tǒng)中實施尚有較大困難,但它是革新水價的方向,也是可行的方法,建議在新建小區(qū)做試點實行,從中摸索規(guī)律,總結經驗,逐步擴大推廣。
3.3.3 征收水價應包括城市排水系統(tǒng)成本費用
3.3.4 借鑒住房租金改革方法,逐年提高水價
根據(jù)價值規(guī)律分質供水,分價收費,逐步實行低水價向合理水價的過度,這樣的水價革新即符合居民的最終利益,又可以保護水資源,并將對改善社會環(huán)境,促進國民經濟的發(fā)展起推動作用。
4 其它有待探討的問題
4.1 國際上流行的投資方式——BOT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建設資金短缺和基礎設施不足的問題日趨突出。為了加快我國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國家研究規(guī)范化地引進國際上流行的BOT投資方式。究竟BOT的特點如何,使用范圍怎樣,風險有多大并如何分擔,其運作和評審程序怎樣,股權問題如何解決?
BOT投資方式在一些發(fā)展中及發(fā)達國家運作多年,但在我國尚屬新生事物,國家對BOT投資發(fā)展實行先行試點、逐步推廣、宏觀引導、規(guī)范發(fā)展的總體策略。BOT在我國已探索多年,成功的少,進行中的多,失敗的也有。BOT作為投資領域中的一場變革,需要高層次的人對其政策導向、操作方式、管理辦法、經驗教訓加以研究。就本人理解,BOT由于前期工作復雜,涉及經濟和社會問題,并在特許期內政府對項目將失去微觀控制權,且對政府政策、法律財政、宏觀經濟環(huán)境要求高,要求法律健全及穩(wěn)定,通貨膨脹率低,匯率變化波動小。因此盡管它是吸引外資、促進我國基礎設施建設的難得的投資方式,卻也不是靈丹妙藥,還應在選擇項目時認真做好項目可行性研究,以確定出適合進行BOT方式的建設項目。對于投資高、周期長、地點重要、項目影響和輻射面大的項目,資金多重化的項目,暫不宜使用BOT投資方式,以避免資金在籌措、使用和回收等各種環(huán)節(jié)相互影響和制約,導致欲速則不達的后果。
除BOT的總體策略和適用范圍等宏觀因素需認真研究外,備選BOT項目仍有很多微觀因素需引起重視。例如目前我國在給水行業(yè)實行的財務內部收益率為6%,而BOT投資回報率一般為15%左右甚至更高,這將導致所定水價過高,使用戶難以接受。如何解決水價和投資回報率過高的矛盾,如何提高生產效率和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取得高利潤,同時降低水價,也是有待探討的問題。
4.2 流動資金的估算方法
流動資金是指為維持生產所占用的全部周轉資金。它的估算方法有簡化計算和參照類似企業(yè)的指標,按照流動資金的主要項目分別估算兩種。就簡化計算也有兩種方法,一是按產值(或銷售收入)資金率估算,另一種是按年經營成本和定額流動資金周轉天數(shù)估算。流動資金在項目的投資中占的比率不大,但它對項目各生產期的運轉仍起著重要作用,而我院目前均是用簡化法計算,即按90天的經營成本估算流動資金,這種方法有待改進。
4.3 給水項目全部投資財務內部收益率6%偏低
6%的指標是《給水排水建設項目經濟評價細則》(送審稿)1993年初步確定的,近年來隨著國家拔改貸政策的實施,投資來源和籌資方式的變化,通貨膨脹率的加劇,6%的財務內部收益率顯得偏低,既難以吸引外資又使水廠運行管理和技術設備更新遇到困難。
4.4 項目的后評價
一些投資高、規(guī)模大、建設周期長的給水項目,在工程竣工后將會發(fā)現(xiàn),其所花費的總投資與該項目的前期估算值差距很大,有些項目的前期估算值與后期概算值差距達30%,因此建議對這類項目進行后評價。
5 結論
給水項目經濟評價參數(shù)的合理選擇、方法的正確使用至關重要。對項目未達產年、項目敏感性分析、水價改革、投資方式、項目后評價等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選擇最佳設計和投資方案,合理地確定售水價格,從而起到預測投資風險,提高投資盈利率,從宏觀的角度考察項目對國民經濟的凈效益,促進國家資源合理配置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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