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水資源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3-05-07 |
發(fā)文單位 | 青島市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青政發(fā)[1993]第65號 | ||
摘要 | 第一條 為合理開發(fā)利用和保護水資源,適應我市國民經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山東省水資源管理條例》、《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若干規(guī)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直接從地下、河流取水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本辦法的規(guī)定繳納水資源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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