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關(guān)于修改《北京市水利工程保護管理條例》的決定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7-04-16 |
發(fā)文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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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工程保護與管理 第三章 防洪與清障 第四章 獎勵與懲罰 第五章 附則 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三十六會議,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以及有關(guān)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決定對《北京市水利工程保護管理條例》作如下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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