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黃岡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1-12-26 |
| 發(fā)文單位 | 黃岡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
| 文件號 | 黃政辦發(fā)[2001]104號 | ||
| 摘要 | 各縣、市、區(qū)人民政府,龍感湖管理區(qū),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快水利建設步伐,提高水利工程設施防洪抗災能力,促進社會經濟持續(xù)、快速、健康發(fā)展,根據省政府關于《湖北省水利建設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省政府182號令)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實施《黃岡市水利建設基金籌集使用管理實施辦法》(黃政發(fā)[1998] ... |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