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關于印發(fā)《海南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防風防旱工作職責》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3-09-02 |
| 發(fā)文單位 | 海南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 | ||
| 文件號 | 瓊防字[2003]16號 | ||
| 摘要 | 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jù)國家防總的要求和省領導的批示精神及我省新時期防汛防風抗旱工作的需要,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制訂了《海南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防風防旱工作職責》,經(jīng)江澤林副省長同意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二00三年九月二日附:海南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防汛防風防旱工作職責根據(j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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