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guān)于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加掛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牌子有關(guān)事項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2006-04-08 |
發(fā)文單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
文件號 | 京政辦發(fā)[2006]20號 | ||
摘要 | 各區(qū)、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gòu): 根據(jù)《北京市人民政府關(guān)于實施北京市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京政發(fā)〔2005〕17號),經(jīng)市政府同意,在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加掛北京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簡稱市防汛抗旱應急指揮部)牌子,現(xiàn)就有關(guān)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急處置范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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