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水利建設基金征收范圍的通知
|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99-06-11 |
| 發(fā)文單位 | 山東省人民政府 | ||
| 文件號 | 魯政發(fā)[1999]59號 | ||
| 摘要 |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yè),各高等院校: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輕企業(yè)負擔的要求,省政府決定調整我省水利建設基金征收范圍,不再對各級各類企業(yè)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據此,省政府決定對《水利建設基金籌集和使用管理辦法》(魯政發(fā)〔1997〕81號)作相應修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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