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工作的通知
政策類型 | 其他政策 | 頒布日期 | 1983-11-01 |
發(fā)文單位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
文件號 | 川府發(fā)[1983]187號 | ||
摘要 | 建國以來,我省修建了大量水利工程,對抗御旱洪災害,發(fā)民國民經濟起了重要作用。但近年來,一些地方的水利工程遭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嚴重影響工程安全和效益。如有的地方發(fā)生拆毀水利工程建筑物、盜竊石料、電線或機器;有的在水庫土壩和渠堤上亂挖亂種,侵占塘、堰、庫淹沒區(qū)或退塘還耕;有的強占工程保護用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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